绿化、卫生监督管理方案

/文字/摄影/审核来源: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09-06-04浏览次数:221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南林发[2001]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后勤服务总公司的监督管理,特制定如下监管方案。

    一、监管的指导思想

     通过对后勤服务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监管,使甲(后勤管理处)、乙双方能够在工作上更加协调,使校园的绿化、卫生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更上一层楼,再上新台阶,创造出更加和谐的校园环境。通过对乙方的监管,促使乙方积极向上,发扬优点改正不足,进一步做好后勤服务。

    二、监管方式

    会议:通过举行座谈会、例会等会议的形式了解乙方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接受投诉:接受师生投诉,正确对待投诉。

    校园巡视检查:通过巡视检查来及时发现乙方工作中所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

    规章制度: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来约束乙方的工作行为,来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三、乙方工作职责

    (一)绿化养护

    1、草坪

    ①修剪。高羊茅草4~6月份每2周修剪一次,7~9月份每1周修剪一次,10~11月份每2周修剪一次,马尼拉草每年修剪2次。

    ②浇水。4~6月份和10-11月份每月2次,7~9月份每月4次。

    ③施肥。4~10月份每月2次。

    ④病虫防治。4~6月份和10-11月份每月2次,7~9月份每月4次。

    2、绿篱及花灌木

    ①修剪。绿篱每年修剪4次,花灌木每年修剪2次。

    ②病虫防治。3~5月份和10~11月份每月一次,6~9月份每月2次。

    3、乔木

    ①修剪。每年冬季集中修剪一次,其它季节根据需要修剪。

    ②病虫防治。每年防治2次。

    4、花坛花卉

    每年换花2次,水、肥管理同草坪水肥管理。

     5、上述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其它月份依季节情况而定,一旦出现相关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植物生长良好。

    6、受甲方委托执行校园绿化管理规章制度,每天12小时校园巡视保护校园绿化成果。

    (二)卫生保洁

    1、道路及公共场所卫生。道路及公共场所每天早上7:45前清扫完毕,上午下午进行保洁。

    2、垃圾收集,每天上午8:00~9:00、下午1:30~3:00分别上门收集1次;教工生活区楼道每周清扫一次,筒子楼每天清扫一次。

     3、根据省、市、街道的布置,及时做好除“四害”工作。除“四害”用药必须到指定地点购买,注意人畜等安全。在4~10月份须每天对公共厕所、楼道、垃圾站等处进行药物喷洒,消灭“四害”滋生场所。

    4、道路下水口疏通和化粪池疏通。接报后6小时内解决。每年汛期前15日疏通一次雨水、污水管道。平时经常性的对雨水井内淤泥、树叶等杂物进行清除,化粪池每年清理一次。

    5、承担生活垃圾外运的日常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承担住户家庭装修垃圾的外运工作,根据情况及时清运。若装修垃圾确实很少不够一车,应及时送至临时堆放点,以便一并清运,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三)公用教室管理

    1、公用教室内设备、设施,出现问题及时报修,不得影响师生正常上课。

    2、卫生保洁,每天早上7:00以前对教室、过道、楼梯、厕所等清扫完毕,并将黑板、桌面、楼梯扶手等灰尘擦净,每月对门窗卫生彻底擦净一次。同时做好教师休息室的卫生和开水供应工作。

    3、坚持做好公用教室定时开锁门制度,早上7:00开门,晚上10:30锁门,主楼门卫不脱岗,秩序管理良好。

    4、做好行政楼的卫生管理工作,早上8:00以前做好校领导办公室以及大小会议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同时做好办公室开水供应工作。

    5、加强公用教室的水电管理,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及时关灯和水龙头。

    (四)自行车棚的管理

    承担自行车棚的卫生、安全管理,定期做好车棚卫生保洁工作。

    四、监管措施

    1、草坪杂草防除率应在90%以上。在70~90%之间则扣除0.5元/M2的草坪养护费,达不到70%则扣除1.0元/M2的养护费。花卉、绿蓠和乔灌木的修剪和养护达不到要求,则视情况扣除2000~4000元的养护费。绿化带成片空地不得超过1M2,若超过1M2则按50元/M2的标准进行处罚。

    2、所托管的草坪内不得出现新的黄土裸露,否则处以4元/M2的经济处罚。

    3、应及时拣除草坪、花坛、绿篱、花灌木内的石块、白色垃圾等杂物,每10平方米内若出现直径5cm以上的砖块、石块等杂物5个则处以10元的经济处罚,若在10个以上则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4、加强巡视及时清理绿篱、树木上的铁丝绳索,一经发现如一次整改不到位第二次则以50元∕个的标准处罚。

    5、花卉、绿篱、树木精心养护,保存率在98%以上,否则每低1个百分点花卉、绿篱则处以200元的罚款,树木则处以1000元的罚款。

     6、及时清理死树、枯树,若因清理不及时出现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除支付医疗费、损失费用外,另处以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环境卫生保洁较差的,扣除0.50元/M2的清洁费;生活垃圾收集不及时,可扣除该户的垃圾收集款的50%;化粪池疏通不及时,造成漫溢,处以100元∕个次,除“四害”工作不按规定,酌情扣除卫生包干费1~5%。

    8、教务处安排学生对公用教室每天检查巡视,若每周出现同一区域两次卫生不到位,将处以50元∕次的罚款。

    9、甲方下发整改通知书后一周内未整改到位则以5元∕平方米扣罚乙方养护费。

     10、年终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一次民意测评,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向全校师生进行问卷调查。各单项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之和必须在80%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乙方500元,低2个百分点扣乙方2×500元,依次类推。

     11、同一问题在甲方指出后未能及时整改(视工作量和性质而定),若出现第二次则在以上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若出现第三次则在以上处罚基础上再给予3倍的处罚,依次类推。


南京林业大学后勤管理处

                                                                          200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