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研用房使用用途变更申请工作的通知

郭效诚/文字/摄影毛洪贲/审核来源: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03-06浏览次数:371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科研实验室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和“水电和房产资源校内有偿使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将启动2024年度科研用房有偿使用收费工作。对于学校已审核认定的科研用房489间(详见附件),如有使用用途发生变化的,可提交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验室使用用途发生变化的,请向实基处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实基处初审后提交用房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二、其他房间使用用途发生变化的,请向后勤处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后勤处初审后提交用房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请学院通知各科研用房使用人,如有使用用途发生变化,提供申请和证明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3月17日前报送纸质材料。

实基处联系人:潘越,电话:85427491,办公地点:行政五号楼121室;

后勤处联系人:郭效诚,电话:85427060,办公地点:行政四号楼316室。

 

附件:《科研用房有偿使用信息统计表》(分学院下发)

 

 

水电和房产资源校内有偿使用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