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申报工作的通知

郭效诚/文字/摄影毛洪贲/审核来源: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03-10浏览次数:206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作,加强修缮全过程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办公、教学、科研和实验等公用房修缮申报要求强调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严格执行《南京林业大学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南林后管〔2020〕1号)文件规定,各单位、各部门在维修施工前,需按照规定完成修缮申报,待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水电安全及设施安全等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二、申报材料

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的报备,需严格按照《南京林业大学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平面图、系统图、结构图、施工图等相关图纸;金额较大且复杂的工程,应提前进行工程论证方可立项。

三、申报流程

公用房屋建筑修缮的报备审批手续,可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房屋修缮申请”功能线上办理;也可下载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公用房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

四、其他要求

如需通过采购招标与经济合同管理系统进行采购招标或自主采购备案时,须同步上传以下材料至指定位置:

1、材料要求: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房屋修缮申请功能中申报成功的完整页面截图;或经申报部门签字盖章的《南京林业大学公用房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申报表》扫描件;

2、上传路径:采购招标与经济合同管理系统→附属文档栏目,作为附件材料同步上传。

联系人:尹红梅、郭效诚,联系电话:025-85427060。 


附件:

1、《南京林业大学公用房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申报表》.docx

2、《南京林业大学公用房和公共设施修缮工程管理办法》.pdf

 

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