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公共建筑安全隐患
再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加强省属企事业单位房产生产生活和体育演出场地等公共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苏教发函〔2024〕6 号)文件精神,为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切实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4年1月26日至30日。
二、排查对象
全校所有房屋建筑。具体包括:办公用房、实验室、自建的实验用房、温室、临时用房、教室、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体育场馆等房屋建筑。
三、排查内容
(一)大跨度钢结构屋面建筑
1.屋面、临边等各部位是否存在违规堆放各种材料、设备等荷载超限的现象;2.屋面结构是否按图纸施工,是否存在违章加建等影响结构安全的现象;3.屋面结构杆件是否存在明显锈蚀、变形、脱落现象;节点连接是否存在松动、损坏现象;4.屋面结构是否存在明显向下变形现象;5.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
(二)公共建筑屋顶、墙面广告牌
1.被依附体结构或部位是否存在开裂、破损现象;锚固螺栓是否存在松动、缺失、明显锈蚀现象;2.杆件是否存在变形、脱落、明显锈蚀现象;3.连接螺栓是否存在松动、缺失、明显锈蚀现象;连接焊缝是否存在拉开现象;4.面板及围护是否存在变形、翘裂、脱落、破损现象;5.照明灯具是否存在松动现象;6.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
(三)公共建筑外墙、檐口装饰材料
1.外墙、檐口装饰的各种材料、构件是否存在开裂、损坏、脱落现象;2.外墙保温是否存在开裂、松动现象;3.幕墙构件、石材及各类板材是否存在变形、松动现象;4.外窗框、外开扇是否存在断裂、松动现象;5.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
四、排查及整治方式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单位对所使用、管理的房屋建筑,逐楼逐层逐间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
2.使用单位安排专人到建筑现场排查、拍照;有物业管理员的楼宇,建筑公共区域及屋顶外墙等由物业管理部门排查。请排查人将排查内容第1项、第2项、第3项相关情况用文字描述填入附件《学校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整治情况表》。
原则上室内区域的相关部件由使用单位自行排查维修整治。公共建筑外部区域墙面屋顶由后勤处组织排查整治。
请校内各有关单位于1月31日下午 5:00 前将排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fdck@njfu.edu.cn。联系人:尹红梅,联系电话:85427060。
后勤管理处
2024 年 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