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通知

郭效诚/文字/摄影毛洪贲/审核来源: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10-23浏览次数:15

校内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建筑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城市住房与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通知》(苏房办函〔2025〕2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校内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5年10月23日—10月31日

二、排查对象

全校所有房屋建筑,具体涵盖:办公用房、实验室(含自建实验用房)、温室、临时用房;教室、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体育场馆等各类房屋建筑,实现排查范围全覆盖、无遗漏。

三、排查内容

(一)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安全排查范围

重点核查建筑核心结构的稳定性与合规性,包括: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是否出现裂缝、倾斜、不均匀沉降;结构体系是否合理、杆件尺寸是否合规,连接节点是否牢固;是否存在拆改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尤其是梁、柱、承重墙)及违规加层、增加夹层等行为。

(二)荷载管控与构件及设施牢固性排查范围

聚焦荷载安全与各类构件、设施的稳固性,包括:是否在屋顶、露台、晒台放置/增设设施设备、堆放物品,或以其他形式增加荷载、改变荷载类型;钢结构构件及其连接节点的锈蚀情况,螺栓、铆钉连接是否牢固;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设备及其支撑装置的放置、悬挂是否牢固。

(三)特殊部位安全与极端天气风险排查范围

针对建筑易出现隐患的特殊部位及环境风险,包括:雨棚、挑檐、女儿墙等突出建筑外立面、顶面的构件,是否出现裂缝、倾斜、变形过大等问题;极端天气下,屋顶、退台等部位是否可能因积雪、冻雨覆盖或积水造成安全危害。

四、排查及整治方式

责任分工:严格按照 “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原则,各单位对所使用、管理的房屋建筑,逐楼、逐层、逐间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安排专人现场核查并拍照留存记录;有物业管理员的楼宇,其公共区域(含走廊、楼梯间)及屋顶、外墙等部位,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排查。

信息填报:排查人员需将上述三类排查内容的具体情况,以文字描述形式如实填入附件《学校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整治情况表》,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整治实施:原则上,室内区域相关部件的排查、维修整治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公共建筑外部区域(墙面、屋顶)的排查、整治工作,由后勤处统筹协调实施。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年10月31日下午5:00前,完成以下材料报送:

纸质版:《学校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整治情况表》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行政四号楼316室);

电子版:将上述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fdck@njfu.edu.cn)



联系人:尹红梅、郭效诚;联系电话:85427060。

附件:学校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整治情况表.docx




南京林业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5年10月23日